34亿地铁机电系统集成等、12亿地铁车辆、5.2亿地铁信号系统招标!

南昌轨道交通1号线北延、东延及2号线东延工程机电系统安装施工及机电系统集成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南昌轨道交通1号线北延、东延及2号线东延工程已由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招标,招标人为南昌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南昌轨道交通1号线北延、东延及2号线东延工程机电系统安装施工及机电系统集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项目名称:南昌轨道交通1号线北延、东延及2号线东延工程机电系统安装施工及机电系统集成项目。

 

2.1.2 建设地点:南昌市。

 

2.1.3 建设及投资规模:01标:约19亿元,02标:约15亿元。

 

2.1.4 标段划分:2个标段。

 

01标:南昌轨道交通1号线北延、东延工程机电系统安装施工及机电系统集成。

 

02标:南昌轨道交通2号线东延工程机电系统安装施工及机电系统集成。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2个标段进行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为南昌轨道交通1号线北延、东延工程及2号线东延工程机电系统,包括弱电系统(包括站台门、通信系统、信号系统(信号系统仅包含安装)、自动售检票系统、安防(含安检)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气体灭火系统、综合监控系统)集成及安装;供电、通风空调、给排水及消防、动力照明、装修、轨道、疏散平台、自动扶梯、电梯、等各专业相应设备、材料供货及安装施工;全线联合调试、民用通信施工管理;02标包含1项科研项目:智慧车站建设数字化场景研究及应用。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2.3 计划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及承担安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资质之一 :

 

(1)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

 

(2)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3 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及承担安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如为江西省外企业,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完毕省外企业信息登记手续。

 

3.4 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及承担安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5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开标之日前(含开标之日)60个月内(以完工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有以下全部业绩 :

 

(1)安装施工业绩:

 

1)国内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正线轨道施工业绩;

 

2)国内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正线供电系统(须含接触网)施工业绩;

 

3)国内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正线风水电施工业绩;

 

4)国内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正线公共区装修施工业绩;

 

5)国内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正线弱电系统施工业绩。

 

(2)集成(或供货)业绩:

 

国内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供电、自动扶梯、电梯、站台门、通信系统、自动售检票系统、安防(含安检)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气体灭火系统、综合监控系统中任意一项系统集成或供货业绩;

 

注:①以上业绩可以包含在同一合同中,也可提供多项合同组合,均视为有效业绩,但一个合同只能组合一次;

 

②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须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分工内容提供相应业绩;若联合体成员提供的业绩与其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分工内容不能对应一致,则该项业绩应认定为无效业绩。

 

3.6 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55周岁(含)以下;拟派项目经理须为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员工,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专业类别为机电工程或铁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 ,注册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单位名称一致;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与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订立劳动合同,且具有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至少担任过一项国内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正线风水电、公共区装修、供电系统、轨道、弱电系统中任意一项施工的项目经理职务;中标后不得在其他在建的建设工程项目任职。

 

3.7 拟派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55周岁(含)以下;拟派技术负责人须为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员工,具有机电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与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订立劳动合同,且具有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中标后不得在其他在建的建设工程项目任职。

 

3.8 拟派安全生产管理负责人资格要求:55周岁(含)以下;拟派安全生产管理负责人须为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员工,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与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订立劳动合同,且具有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中标后不得在其他在建的建设工程项目任职。

 

3.9 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10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各方权利义务及职责分工;②联合体各方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安装施工分工内容,须具有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③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标段中投标,否则均做否决投标处理;⑤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数不得超过6家,其中承担系统集成或供货工作的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1家;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任意一方获取招标文件均可。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

 

4.2 获取时间:2023年09月27日~10月10日

 

深圳地铁7号线二期工程、7号线及9号线增购车辆采购项目招标计划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深圳地铁7号线二期工程、7号线及9号线增购车辆采购项目

 

标段名称:深圳地铁7号线二期工程、7号线及9号线增购车辆采购项目

 

拟备案主管部门: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项目类型:货物采购

 

项目专业类型:设备采购

 

是否跨区域工程:否

 

招标项目建设地点: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

 

招标估价(万元):124500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是否采用BIM评审方式招标:否

 

预计招标时间:2023-11-01至2023-11-30

 

预计项目概况:7号线二期工程线路起自南山区西丽湖站,止于学府路站,线路长约2.28km;建成后一、二期采用AT0运行系统贯通运营,全长32.453km。全线设站30座,均为地下站,平均站间距为1.082km;采用A型车,6辆编组,4动2拖,DC 1500伏架空接触网供电方式,最高运行时速80 公里/小时。本次项目招标是7号线二期工程1列/6辆、7号线增购9列/54 辆和9号线增购15列/90辆,共25列/150 辆的车辆系统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其中:车辆电气系统采用永磁同步牵引技术。

 

发布人名称: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合肥市轨道交通7号线一期、8号线一期工程信号系统采购及安装项目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合肥市轨道交通7号线一期、8号线一期工程信号系统采购及安装项目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合肥市轨道交通7号线一期工程(松林路站至天津路站段)初步设计的批复(皖发改铁建函[2020]468号)、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合肥市轨道交通8号线一期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皖发改铁建函[2021]88号)

 

1.4 招标人: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1.5 项目业主: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1.6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合肥市轨道交通7号线一期、8号线一期工程信号系统采购及安装项目-1-2标段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3BFFAZ02083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2个标段,本次招标1-2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3BFFAZ02083-1,2023BFFAZ02083-2

 

2.5 建设地点:安徽省合肥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2.6 建设规模:合肥市轨道交通7号线一期工程西起松林路站,止于巢湖南路站,线路全长21km,均为地下线,设站17座。先期实施松林路站~天津路站,线路全长约18.80km,设站16座,其中换乘站7座,平均站间距1.23km,新建紫云路车辆段1座,新建莲花路主变电所1座。天津路站(不含)~巢湖南路站一站一区间,全长约2.2km,计划远期实施。

 

合肥市轨道交通8号线一期工程起自一里井站,终至北城高铁站,线路全长22.5km,共设车站12座,均为地下车站,平均站间距2.02km,设置1座中间风井,新建一座北城车辆段,2座主所。

 

2.7 合同估算价:52322.84万元(其中1标段28550.70万元;2标段23772.14万元)

 

2.8 交货及安装周期:

 

1标段(约423个日历日):

 

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10月30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2月26日。

 

2标段(约788个日历日):

 

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10月30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2月26日。

 

备品备件供货自对应线路初期运营之日起3年。

 

2.9 交货及安装地点:安徽省合肥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2.10 招标范围:

 

1标段:

 

8号线一期工程按全自动运行(GoA4等级)建设,最高运行速度100km/h,正线12座车站、1座车辆段信号设备以及19列电客车车载设备;

 

2标段:

 

7号线一期工程按全自动运行(GoA4等级)建设,最高运行速度80km/h,正线16座车站、1座车辆段信号设备以及19列电客车车载设备;

 

2.11 项目类别:工程货物

 

2.12 其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和服务的城市轨道交通信号系统制造企业,并具有对所提供的全部货物及相关技术、质量、性能、工期、售后服务等负总责能力的企业。

 

3.1.2 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同时满足:

 

(1)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开通运营或初期运营或试运营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不含港澳台)单条线路不少于8个车站的城市轨道交通信号项目业绩,且业绩内容须含已开通运营(或初期运营或试运营)的CBTC系统;

 

(2)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或开通运营或初期运营或试运营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不含港澳台)单条线路不少于8个车站的城市轨道交通信号项目业绩,且业绩内容须含已开通运营(或在建)GoA4等级的全自动系统。

 

3.1.3 财务要求:/

 

3.1.4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5 本招标项目1-2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

 

3.4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2个标段投标,且每个投标人最多允许中标2个标段。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3年09月26日00:00至2023年10月18日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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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时间:2023-09-28 1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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